小姐,這不能拍照

看似真,又看似假

不要拆穿,不就沒事?

[黑鳥飛  2009/10/11]

小姐,這不能拍照!

當時的我,只想找個色彩鮮豔的。

然後,按下黑鳥飛的快門…

抱歉,我真的沒想到

這個到處佈滿大陸客的觀光夜市裡不能拍照,

還是,老闆? 你也怕被拆穿真假?

[Projcec365] 76-92/365(25.21%)
走過。2009

一般留言 (37)

  1. 這不就是人贓俱獲

  2. 老闆你也來合照一張巴!

  3. 有想像空間嘛?XD

  4. 謝謝壯壯的邀請,那天有朋友要來高雄,所以無法參與你們的活動~
    希望下次可以參加大夥的活動!

  5. 噓,他其實只是怕被追債!

  6. 林把把新年快樂唷~~~
    擔心被舉發什麼事唷~
    只有老闆知道啦 XD

  7. 可能真的沒賺錢吧 XD
    不過痞子英雄卻有給捷運帶來了很多的商機

  8. 噓))
    笑小聲一點,我怕走出去被打啦.

  9. 最後一句真是妙啊!

  10. 預計1/23跟24

    拍照兼漫遊

    http://blog.xuite.net/chstrong/BLOG/29995892
     

  11. 你講到重點嚕! 怕被告發嘛?

  12. 新年快樂。

    最後一句話有意思,到底是誰害怕被拆穿…呵呵。

  13. 後來真的這麼做的
    竟然是高雄捷運…

  14. 你的最後那一句,超級有趣

  15.  其實像你說的101,我也是跟你有同樣的想法~ 當時聽到這樣的新聞就覺得很怪~
    要怎麼付費跟收費呀~ 而且101這麼明顯,要避開他還真麻煩,是吧!

  16. 也是,幸好他只有阻止我而已 XD

  17. 唉呦   幹嗎拍謝啊!
    這只是看事情的角度不同罷了
    以前不是有則新聞說   101打算對以他們為背景或主題拍照錄影從事商業行為的單位收費嗎?   真不懂如果真是這樣要收錢   那因而為他帶來的商機與收入   不曉得要不要share給這些”使用者付費”的單位或人呢?
    這是種對價關係   就沒有不可逆的問題   哪有利己不利他的道理?
    更何況建築物本身就是公共空間的自由範圍   禁止民眾如此作為   究竟誰侵權了?
    這又扯遠了   請別介意啊!(職業病又犯了   真要命)

  18. Serina和于寶寶

    沒有沒收你的底片或請你殺掉就很偷笑囉~

  19. 對呀…
    其實是我真的沒有想到不能拍照這件事…
    老闆的阻止我的時候,我也覺得很尷尬…

  20. 哈哈哈,拍謝啦~
    我自己留言回完也覺得怪怪的~
    不過要拍店家真的還是得事先問一下比較有禮貌…
    如果對方不給拍,我們也沒辦法…

  21. 謝謝你呀

  22. 躲在陽光下的影子

    也許對方也不知道拍照的人會做如何使用,我想禮貌性問一下,以免彼此尷尬

  23. 只能說老闆心裡有鬼 XD

  24. 在店裡拍照   不盡然是為了仿
    在部落格任意取用他人的作品   就是侵權
    此二者出發點與程度   不在同一天平上   

  25. 我也有看到你上首頁,恭喜啦!!

  26. 其實我也覺得自己有點怪,
    在部落格裡的每一張圖或是一段話,也是不想要被別人盜用,卻還是會放上網跟大家分享,鎖右鍵又能鎖得如何咧?有心人還是可以把圖給盜走的…

  27. 阿知…
    不過他有問我這個是不是相機…

  28. 其實是想說雙鏡可以一次把兩個段的焦距備齊…就好了…
    之後就什麼都不要想了,哈…XD
     
    現在還想…機身是否買450D就好了…
    比較便宜,不會超出預算太多

  29. 可能擔心被仿冒吧 XD

  30. 我才沒有…
    真是只是想要拍色彩鮮豔的
    那個…
    賣海鮮的都有給我拍呀…

  31. 咪小姐,恭禧上首頁呀!

  32. 弔詭的心態
     
    很多店不准人家拍照
    說是怕別人複製模仿
    自己卻把整間店拍得美的不像話
    每個角落都不放過的po在自己的官網上
     
    不能拍照?
    這是什麼邏輯!

  33. 他該不會發現黑鳥飛是相機的時候,已經來不及了吧

  34. 建議先買18~55。用一段時間後發現需要那個焦段在買。也藉機會先熟悉單眼的不同,canon的鏡頭很多慢慢看。

  35. 老闆心虛了。

  36. 你很壞耶… XD

發表迴響

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。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