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6 01.2010 .微醺.亂語 小姐,這不能拍照 Tweet 看似真,又看似假 不要拆穿,不就沒事? [黑鳥飛 2009/10/11] 小姐,這不能拍照! 當時的我,只想找個色彩鮮豔的。 然後,按下黑鳥飛的快門… 抱歉,我真的沒想到 這個到處佈滿大陸客的觀光夜市裡不能拍照, 還是,老闆? 你也怕被拆穿真假? [Projcec365] 76-92/365(25.21%) 走過。2009 分享此文:按一下以分享至 Facebook(在新視窗中開啟)分享到 Twitter(在新視窗中開啟)按一下即可以電子郵件傳送連結給朋友(在新視窗中開啟)
這不就是人贓俱獲
老闆你也來合照一張巴!
有想像空間嘛?XD
謝謝壯壯的邀請,那天有朋友要來高雄,所以無法參與你們的活動~
希望下次可以參加大夥的活動!
噓,他其實只是怕被追債!
林把把新年快樂唷~~~
擔心被舉發什麼事唷~
只有老闆知道啦 XD
可能真的沒賺錢吧 XD
不過痞子英雄卻有給捷運帶來了很多的商機
噓))
笑小聲一點,我怕走出去被打啦.
最後一句真是妙啊!
預計1/23跟24
拍照兼漫遊
http://blog.xuite.net/chstrong/BLOG/29995892
你講到重點嚕! 怕被告發嘛?
新年快樂。
最後一句話有意思,到底是誰害怕被拆穿…呵呵。
後來真的這麼做的
竟然是高雄捷運…
你的最後那一句,超級有趣
其實像你說的101,我也是跟你有同樣的想法~ 當時聽到這樣的新聞就覺得很怪~
要怎麼付費跟收費呀~ 而且101這麼明顯,要避開他還真麻煩,是吧!
也是,幸好他只有阻止我而已 XD
唉呦 幹嗎拍謝啊!
這只是看事情的角度不同罷了
以前不是有則新聞說 101打算對以他們為背景或主題拍照錄影從事商業行為的單位收費嗎? 真不懂如果真是這樣要收錢 那因而為他帶來的商機與收入 不曉得要不要share給這些”使用者付費”的單位或人呢?
這是種對價關係 就沒有不可逆的問題 哪有利己不利他的道理?
更何況建築物本身就是公共空間的自由範圍 禁止民眾如此作為 究竟誰侵權了?
這又扯遠了 請別介意啊!(職業病又犯了 真要命)
沒有沒收你的底片或請你殺掉就很偷笑囉~
對呀…
其實是我真的沒有想到不能拍照這件事…
老闆的阻止我的時候,我也覺得很尷尬…
噓!
哈哈哈,拍謝啦~
我自己留言回完也覺得怪怪的~
不過要拍店家真的還是得事先問一下比較有禮貌…
如果對方不給拍,我們也沒辦法…
謝謝你呀
也許對方也不知道拍照的人會做如何使用,我想禮貌性問一下,以免彼此尷尬
只能說老闆心裡有鬼 XD
在店裡拍照 不盡然是為了仿
在部落格任意取用他人的作品 就是侵權
此二者出發點與程度 不在同一天平上
我也有看到你上首頁,恭喜啦!!
其實我也覺得自己有點怪,
在部落格裡的每一張圖或是一段話,也是不想要被別人盜用,卻還是會放上網跟大家分享,鎖右鍵又能鎖得如何咧?有心人還是可以把圖給盜走的…
阿知…
不過他有問我這個是不是相機…
其實是想說雙鏡可以一次把兩個段的焦距備齊…就好了…
之後就什麼都不要想了,哈…XD
現在還想…機身是否買450D就好了…
比較便宜,不會超出預算太多
可能擔心被仿冒吧 XD
我才沒有…
真是只是想要拍色彩鮮豔的
那個…
賣海鮮的都有給我拍呀…
咪小姐,恭禧上首頁呀!
弔詭的心態
很多店不准人家拍照
說是怕別人複製模仿
自己卻把整間店拍得美的不像話
每個角落都不放過的po在自己的官網上
不能拍照?
這是什麼邏輯!
他該不會發現黑鳥飛是相機的時候,已經來不及了吧
建議先買18~55。用一段時間後發現需要那個焦段在買。也藉機會先熟悉單眼的不同,canon的鏡頭很多慢慢看。
老闆心虛了。
你很壞耶… XD